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1-04浏览次数:688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表彰的范围、条件、名额和程序按照《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先进党支部 (5个左右)

1)党支部递交年度工作总结、《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先进党支部审批表》和工作台账,并在评审会上述职;

2)机关党工委根据各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每个支部的基础分为60分,机关党工委根据日常工作记录进行加分减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00分,按30%计入总分;

3)机关党支部书记组成评审小组为所有党支部打分,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分;

4)日常情况打分和评审小组打分汇总后,按分数高低排序,由评审小组提出建议名单;

5)机关党工委委员会议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2、优秀党支部书记(5名左右)

1)支部党员民主测评分: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会议上向全体党员述职,由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由机关党工委统一印发和汇总。支部党员民主测评分按40%计入总分。

2)评审小组评审分:机关党支部书记组成评审小组为所有党支部书记打分,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

3)支部党员民主测评分和评审小组评审分汇总后,按分数高低排序,由评审小组提出建议名单;

4)机关党工委委员会议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38名左右)

1)各党支部按分配名额民主推荐优秀党员;

2)支部书记在评审会上介绍优秀党员候选人事迹;

3)机关党支部书记组成评审小组,对上报的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名单

4机关党工委委员会议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二、评选表彰的时间安排

1201618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总结2015年党支部工作情况。各党支部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办法》和通知要求做好优秀共产党员的民主推荐和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工作,并填写相关表格和事迹材料。

22016111日前,请各党支部将党支部工作总结、党支部工作台账、《机关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表》、《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先进党支部审批表》、《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优秀党支部书记审批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工委。联系人:高玮玮;联系电话:67505309;电子邮箱:jgdgw@suda.edu.cn

32016113日,召开机关全体党支部书记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建议名单,报机关党工委委员会议审定。

42016118日前,将拟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名单在机关党工委网站进行公示。

520163月初,机关党工委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励。

三、其他要求

1、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2、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时,要注意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的比例,鼓励推选在一线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基层党员。

3、机关党工委将根据本次评选结果,择优向学校推荐表彰。

4、请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2、《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苏州大学机关党工委优秀党支部书记审批表》

机关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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