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与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的通知》(组字〔2024〕7号)通知要求,现将“书记项目”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所属各党支部书记,鼓励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独立或联合申报项目。
二、项目选题
结合单位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调查研究为手段,以解决难题为目标,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支部设置方式、丰富支部活动形式、凝练支部特色品牌、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结合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党建实际,梳理巡察、述职评议、综合考核等反馈的问题及以往选题的开展实际,与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参照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1个切口小、可操作、易推广、年内能完成的项目选题,根据实际做好规划,以扎实举措推进项目实施,通过项目促发展,带动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
三、实施程序
1.确定年度项目。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准确把脉本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精选调查方向、研究对策措施、解决问题困难。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广泛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建议,经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1个“书记项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往年已完成的选题本年度不得再报。
支部可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同一项目不同任务,联合支部不得超过2个。
2.组织预审立项。各党支部填写《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书》(见附件2)报送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党支部“书记项目”不是理论研究课题,不属于解决问题类的项目,不予立项。《立项书》上的“成果形式”请根据实际合理勾选,年底结项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项目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抓好项目实施。各党支部要将“书记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执行有力、内涵丰富的组织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书记项目”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让广大师生充分感受 “书记项目”实施的成效。
4.组织评审结项。年底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照项目立项书中问题与目标、解决措施和成果形式,结合项目结项书及项目成果进行结项评审。评审未能通过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审仍不能通过的,作撤销处理。
5.强化结果运用。党支部“书记项目”实施情况已纳入江苏省高校以及我校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项目结项作撤销处理的,扣除综合考核相应指标分值。
四、材料报送
1. 请于3月22日(星期五)前《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书》(见附件2),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cguo@suda.edu.cn。邮件标题:书记项目+党支部名称。
2.请各党支部在“书记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报送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举措及成效,加强各党支部“书记项目”的交流及展示,发送邮箱:ccguo@suda.edu.cn。
联系人:郭春春,联系电话:67160219。
特此通知。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2024年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