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网络媒体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工委发布时间:2022-04-04浏览次数:1261

为持续深入推进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网络媒体的管理与维护,发挥好网络媒体的宣传服务保障作用,更好地以党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苏州大学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大学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是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宣传的网络媒体和主要载体。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党工委新闻宣传工作的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党支部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各党支部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责任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发布新闻、各类信息的内容。各党支部宣传委员、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严格执行投稿稿件 “先审后发” 制度,投稿稿件必须经党支部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审定。投稿稿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报送虚假或者篡改后的信息。党支部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对稿件内容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涉及采访对象的真实有效身份负责,确保投稿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四、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按照“谁上网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网站“党员之家”栏目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党支部宣传委员专人管理。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干事专人管理。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使用者负责,不得向外泄漏。

五、任何人不得在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机关与直属单位形象,以及有悖伦理道德的言论、图片、视频,不得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

六、宣传报道要求

1.标题:简洁明了,能真实、准确体现文章主体内容;字句完整,语法无误。

2.内容:投稿稿件应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规范,无错别字。文章内容完整,语句简练通顺,合乎逻辑,内容充实、简明扼要、叙述清楚,杜绝空话套话;动态类信息应清楚交待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经验类信息应清楚交待举措、成功经验等具体内容,辅以典型事例,注重点面结合,忌照搬照抄文件。

3.图片:拍摄环境符合要求。图片中如有不可公开发布的设备、不合时宜穿戴照片、不雅形象等其他违规内容一律不得使用。

4.投稿:稿件需在稿件末尾明确:稿件来源、拟稿人、校稿人、审核人等。

5.时效:信息应及时报送,稿件距离事件发生时间超过7天的一般不采用(重点稿件除外)。

微信公众号投稿确认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