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与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2025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组字〔2025〕28号)、《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结项书》(附件1),填写时请列清条目,简洁明了,尽量控制在一页纸上。结项书“主要成果”一栏请说明是否完成立项书上预期的成果形式,并根据预期成果形式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根据项目立项书所列的问题与目标、解决措施的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成效及经验体会认真总结,形成一份总结报告(1000字以内),报告忌空话套话,需包含项目实施过程、具体措施、取得成效和经验体会等内容。
3.因研究内容所需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评估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
二、结项评审、验收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照项目立项书中问题与目标、解决措施和成果形式,结合项目结项书及项目成果进行结项评审。评审未能通过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审仍不能通过的,作撤销处理。
党支部“书记项目”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完成结项验收工作。
三、材料报送
《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结项书》(附件1)、总结报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另附),请于12月3日(星期三)17:00前,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cguo@suda.edu.cn。邮件标题:书记项目+党支部名称。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将适时通过编印汇编、网络媒体推送等方式交流展示。
联系人:郭春春,联系电话:67160219.
特此通知。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 “书记项目”结项书.doc
附件2: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