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与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机关与直属单位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固本强基、提质增效,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放心、让师生满意的模范机关,以昂扬风貌和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书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所属各党支部书记。
二、项目选题
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江苏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新时代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坚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围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加强党支部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建设等方面,梳理本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切口小、有难度、可操作、年内完成、有实效”的原则,参照选题指南(附件1),从中选定或自拟主题确定1个“书记项目”,以项目化的方式抓实问题、抓出效果。
三、实施程序
1.开展调查研究。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审视述职评议、综合考核、巡视巡察的反馈结果,广泛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建议,准确把脉本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
2.确定年度项目。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1个“书记项目”,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推进项目实施,带动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支部可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同一项目不同任务,联合支部不得超过2个。往年已完成的选题本年度不得再报。
3.组织预审立项。项目初步确定后,各党支部填写《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书记项目”立项书》(见附件2)报送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党建“书记项目”不是理论研究课题,不属于解决问题类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4.抓好项目实施。各党支部要将“书记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执行有力、内涵丰富的组织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党建常规工作有序开展,“书记项目”突破创新,着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5.组织评审结项。年末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照项目立项书中问题与目标、解决措施和成果形式,结合项目结项书及项目成果进行结项评审。评审未能通过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审仍不能通过的,作撤销处理。
6.强化结果运用。党建 “书记项目”实施情况已纳入江苏省高校以及我校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项目结项作撤销处理的,扣除综合考核相应指标分值。
四、材料报送
1.立项。《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书记项目”立项书》(见附件2),请于4月8日(星期五)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dgw@suda.edu.cn。
2.结项。《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书记项目”结项书》(附件3)和项目成果(另附),请于12月1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dgw@suda.edu.cn。结项书根据立项书所列的问题与目标、解决措施的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成效及经验体会认真总结,条目清晰,简洁明了,忌空话套话,尽量控制在一页纸上,字数在1000字以内。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将适时通过编印汇编、网络媒体推送等方式交流展示。
特此通知。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
二○二二年三月
附件1:2022年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书.doc
附件3:苏州大学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 “书记项目”结项书.doc